周旭亮
任战敏
北京冠领(西安)律师事务所
“任律师,您一定要帮帮我,我们家的房子突然就被拆了,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了!”面对一片废墟,叶先生电话里无助又恳切地对任律师讲着自家的情况。
叶先生在武汉市某区建有四层楼房,距离东湖不远,居住舒服。因为湖北某生物制药公司项目建设,叶先生家的房子被划入征收范围之内,在没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房子就被区管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给拆了。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叶先生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任战敏律师代理自己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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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实地调查取证和具体情况的分析,任律师提出“请求确认该区管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强拆叶先生房屋违法”的诉讼请求。叶先生希望在任律师的帮助下,法律能还自己一个公道。
庭审过程中,该区管委会认为,所发布的《征收公告》符合法律规定,之后街道办事处配合支持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拆迁管理工作;区管委会没有强拆过叶先生的房屋,街道办事处的行为并不代表管委会,这件事和管委会没有关系。
叶先生诧异时,街道办事处又指出,街道办不是该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责任主体,没有实施拆除行为,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请求法院驳回叶先生的起诉。
法庭中的叶先生气到发抖,他觉得对方就是在耍赖,拆完了,给老百姓造成了这么大损失,还在法庭上公然否认。他瞬间紧张了,作为拆迁户,作为受害人,愤怒难以平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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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有据 获法院支持
无论对方的行为或者言辞是怎样的,法庭上终究是讲究证据的,任律师则通过严谨分析和全方面的证据准备,有理有据地推翻了对方的观点。
首先,强拆报警通话记录能证明叶先生房屋被强拆的事实。
其次,武汉市国土资源局和规划局该区分局《关于市局“12335”违法举报事项转办单的调查情况回复》、《信息公开回复》、征收的相关批复以及完成征收后的xx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明该区管委会是强拆的收益部门、后续处置部门;两被告部门强拆了叶先生房屋,完成了片区房屋征收工作,并处置了征收得来的土地,所以,理应对前面的行为负责。
最后,该区管委会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后,该街道办事处在没有和叶先生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未达成任何补偿的情况下,直接拆除了他的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主体明确,事实清楚,拆除行为应确认违法。
听完任律师的观点,叶先生愤怒又紧绷的这颗心这才落了地,眼看着自己房子倒下的那种无奈也终于找到了出口。
最终,由于该街道办属于该区管委会区域的政府派出机构,其责任应由该区管委会承担,同时,该区管委会在举证期限内未向法院提供证据。法院确认武汉市该区管委会拆除叶先生房屋的行为违法。
撰稿:龙艳艳
类型:C 类稿
编辑:闫 慧
审稿:段主编
法务:刘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