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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司机在接单期间受伤算不算工伤?

  滴滴作为一种新兴的出行方式选择,在为乘客提供便利出行的同时,多起滴滴安全事件也让乘客惶惶不安。在盘点滴滴相关安全事件中我们不难发现,乘客被伤害的案件存在,司机被伤害的案件也是存在的。滴滴与司机这种特殊的关系也是值得法律界关注的,本文结合相关案例分析这组关系中的法律问题,为司机朋友答疑解惑。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案情简介

  2018年9月12日5时2分,滴滴司机赵某某在福建某购物中心接到当日第一单生意,20多岁的男乘客上车后坐在副驾驶座位的正后方,即将抵达目的地时突然要求返回出发地,在返回的路上又突然用刀割伤赵某某的颈部,并警告他不要动。

  赵某某小心询问其是否可以下车,该乘客同意后撤刀下车。待该乘客离开,赵某某将车往前开了几百米,拨打110报警,并自行前往就近医院。经诊断,赵赵某某手部有一处刀伤,颈部有两处刀伤,颈部伤口最深处达1厘米左右,最长伤口达12厘米,未伤及大动脉。

  法律分析

  首先,嫌疑人故意伤害司机问题比较清楚。根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得,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伤残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关于司机是否应该认定工伤,滴滴平台公司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就比较有争议。

  观点一:司机和滴滴平台之间是居间服务关系,滴滴平台承担垫付责任,赔偿应由滴滴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观点二:司机和滴滴平台是劳动或者雇佣关系,而非“居间合同”关系,滴滴司机在执行劳务的过程中发生伤害及其事故,要根据滴滴公司的过错程度来确定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以及承担责任比例等问题。

  观点三:司机和滴滴平台之间无劳动关系。滴滴出租车、专车、快车、顺风车业务,是司机向滴滴申请搭载乘客的业务,通过接单的形式创收,其实特点是司机无须接受滴滴企业的考勤等制度管理,且驾驶自有车辆搭载乘客,明显不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故,既然双方非劳动关系,则不会有工伤(亡)的说法,也无理由向滴滴索赔。
  笔者认同第一种观点,司机与和滴滴平台之间是居间服务关系,滴滴公司应承担一定责任。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冠领提示

  新的事物发生难免产生一些新的法律问题,也需要整个社会正视问题。对于新的法律关系要认定具体法律事实,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在生活中遇到不合理或是对方存在违法行为,可积极联系专业民事诉讼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撰稿:李银磊
类型:B 类稿
编辑:侯学飞
审稿:段主编
法务:刘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