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HOME
  • 关于冠领

    ABOUT US
  • 专业团队

    TEAM
  • 专业领域

    EXPERTISE
  • 冠领新闻

    NEWS
  • 冠领视频

    VIDEO
  • 冠领荣誉

    HONOUR
  • 胜诉案例

    CASE

曾杀害女友的郭某思服刑期间9次被减刑,是否存在违规减刑?

  自疫情暴发的2个多月以来,如照妖镜一般,各路奇葩都现了形。从刚上过热搜的澳籍跑步女,到泰国归来的女子大闹重庆机场,各种骚操作,让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如果前面还算是小打小闹,北京这位大哥,则因老人劝其戴口罩,竟直接将人打死,简直怒刷小编的三观。

  就在3月31日,北京市通报了疫情防空期间,郭某思打死劝阻其不戴口罩的七旬老人一案相关工作情况。并针对郭某思曾打死女友9次减刑,成立联合调查组依法依纪开展全面调查。

  我们来回顾一下郭某思“走大运般”的减刑的历程:

  2007年6月25日,郭某思获得第一次减刑,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9年;

  2008年9月20日,郭某思获得第二次减刑,减刑10个月。

  2009年11月20日,郭某思获得第三次减刑,减刑10个月。

  2011年1月20日,郭某思获得第四次减刑,减刑11个月。

  2012年3月20日,郭某思获得第五次减刑,减刑11个月。

  2013年4月26日,郭某思获得第六次减刑,减刑11个月。

  2014年7月17日,郭某思获得第七次减刑,减刑12个月。

  2015年10月29日,郭某思获得第八次减刑,减刑12个月。

  2018年11月21日,郭某思获得第九次减刑,减刑6个月。

  除去最后一次,前八次判刑间隔时间基本为1年零2个月,孙小果也没这么频繁的减刑次数。而郭某思除第一次死缓转有期19年外(常规性的),后八次减刑累计83个月(减刑近7年,占19年徒刑的36%)。

  这不仅让我们开始怀疑为什么他的减刑来的如此容易?是有法可依还是?

  01

  减刑在我国其实有法可依

  

  郭某思的多次减刑操作,很难不让人想到去年广受关注的孙小果案。同样是恶行累累,同样被多次减刑,同样因为出狱后再次犯罪而重新回归大众视野,但郭某某的减刑有没有违规违法之处,目前尚无结论。

  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章 第四节 减刑、假释

  第二十九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而郭某思一共服刑13年2个月,刚刚符合标准。

  02

  减刑制度的具体执行情况是怎样?

  

  根绝中国刑法相关的规定,"确有悔改表现" "有立功表现""有重大立功表现"是决定可否减刑的三个因素。

  "有立功表现""有重大立功表现",可能还可以有相对客观的评判标准。但是“确有悔改表现”却不能绝对的客观化、可量化。

  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对"确有悔改表现"细化解释为同时具备: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四方面条件。

  但是实际操作方面依然存在较大弹性,尽管服刑人员积极参加劳动、积极的参加思想、文化教育,也并不能认定该服刑人一定是“却有悔改表现”也无法保证其回归社会后不再有任何隐患。

  而且各地监狱在执行减刑制度时,也会有所不同,但大体要经过以下几个过程:对服刑人员平时的劳动、教育实施计分制,达到一定的粉类可以记功,然后根据记功多少和服刑年限监狱拿出初步减刑意见,再报请当地中级法院裁定。

  这样的执行流程,是“有悔改表现”的量化,但是我国没有设置一个统一的量化标准,所以这是导致乱象丛生的原因之一。许多在监狱表现良好,获得大量减刑的犯罪,刑满释放后仍然会再犯。

  03

  那外国的关于减刑又是怎么样的呢?

  那我们再看看外国法系关于减刑制度的情况,不同的国家地区对于减刑有不同的称谓,例如在美国叫做“善行折抵制度”;在英国减刑制度则被称为“因良好表现的刑罚减轻”;而俄罗斯则是通过变更刑种来达到减刑目的。

  美国的“善行折减”制度主要体现在《监狱与罪犯法》第309章中,该法第4161条规定:每一名犯有反对联合众国罪行的,除去终生监禁在监狱或感化院里的犯人外,在一定的时期内他们的行为表现证明他们能够遵守监规,而没有受到过处罚,就有资格从其判决开始生效之日起,接受一下规则的减刑刑期,当犯人要对对二个或二个以上的连续徒刑服刑时,减刑时间的计算将以其几次刑期的总和为基础。

  而《俄罗斯联邦刑罚典》80条第1款规定“对由于实施轻罪和中等严重犯罪而已在服剥夺自由刑的被判刑人,法院可以根据他在服刑期间的表现将尚未服完的那部分刑罚改判较轻的刑种。”

  其实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都是基于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的良好行为表现为前提和依据,强调犯罪在客观上是否有遵守监狱规定或其他善行,只要满足此一要求,服刑达到一定期限,就可以获得减刑。

  作为现代社会的我们,不管是哪国人,都应该遵守现在的法律,靠自己的实力和智慧来赢得尊重,获得金钱,远离违法犯罪!

  END

  减刑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简历政策,在促进犯罪积极改造,维护监管秩序,节约公共资源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减刑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比如司法腐败问题,严重影响减刑制度发挥作用。

 

撰稿:张菁洋
编辑:侯学飞
审稿:段主编
法务:杨玲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