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HOME
  • 关于冠领

    ABOUT US
  • 专业团队

    TEAM
  • 专业领域

    EXPERTISE
  • 冠领新闻

    NEWS
  • 冠领视频

    VIDEO
  • 冠领荣誉

    HONOUR
  • 胜诉案例

    CASE

《邪恶天才》——被胁迫去抢劫银行判什么刑?

  特殊疫情时期,宅在家里看美国记录片,颇对其中一段故事情节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感兴趣,今天特拿出来与大家分享这部犯罪纪录片。这部纪录片讲述的是Netflix根据真实案件出品的《邪恶天才:美国最恶魔的银行抢劫案》。导演耗时15年、大量采用案件第一手影像与书面资料拍摄,尽可能地还原了这起震惊全美的银行抢劫案的始末。

  这段故事情节是这样子的,2003年8月28日,美国宾州伊利镇的PNC银行(美国十大银行之一)发生了一起抢劫案。接到报警后不久,州警就在附近的桃街将嫌犯逮捕。不同于以往凶神恶煞的歹徒,抢劫者是一名46岁的披萨送货员——布莱恩·威尔斯。这位大叔看上去慈眉善目,淡定从容,被警方发现的时候也没有要来个鱼死网破的意思。大叔抢劫银行的方式,是递给工作人员一张满满两页字的纸。不是一句话的小纸条,也不是高声怒吼:“抢银行啊!”而是,像一封长信一样的两页纸。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

  信上要求25万美元,柜台只有8千。布莱恩拿到钱后,悠闲地走出了银行。甚至,在他刚走进银行的时候,还顺手拿了柜台旁的棒棒糖吃。这就很奇怪了。莫非是惯犯?又或者是被强迫来抢劫的?警方将布莱恩控制的时候,发现了那个项圈炸弹。在与布莱恩保持了安全距离后警察开始询问,他仍然语气平静地告诉警察:“这炸弹是一群黑人群男性强加给他的。” 其声称,这是黑人群逼迫自己抢银行,自己如果不将钱按时交给黑人群,炸弹就会引爆。警方认为携带炸弹抢银行的案件中,炸弹大多数都是假的,所以不相信布莱恩的说法。双方对峙25分钟后,布莱恩身上的炸弹果然爆炸,布莱恩当场被炸死。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布莱恩是真的被胁迫强加去抢劫银行是否构成犯罪呢?警方是否侵犯法益?

  首先,布莱恩在被对方胁迫,将有制造生命危险的炸弹束缚在脖子上,已经剥夺了布莱恩的意志自由,这种情况下,布莱恩为了自身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逼不得已采取牺牲银行的财产,对于布莱恩来说是受强制的紧急避险,因此布莱恩不构成抢劫罪胁从犯。因为成立胁从犯,是指虽然受到了胁迫,但是仍然保留一定的意志自由、选择自由。

  这个过程中胁迫布莱恩实施抢劫银行的黑人构成抢劫罪的间接正犯,他把炸弹装在布莱恩脖子上的强制手段作为其自己的支配力,这个黑人在《刑法》中还构成爆炸罪,属于爆炸罪中故意致人死亡。该黑人所触犯的抢劫罪与爆照罪应当数罪并罚。

  警方与布莱恩对峙25分钟之久,对布莱恩被炸弹炸死是否有责任?警方是否构成玩忽职守罪,主要看警方有无过失。如果有过失,应当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而非过于自信的过失。因为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前提是,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在本案中,警方显然没有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疏忽大意的过失与意外事件的区别在于有无预见可能性。对此需要结合客观认识条件和主观认识能力来具体判断。由于布莱恩已经告知自己被安装了炸弹,同时双方持续对峙了25分钟,表明警方有客观认识条件,认识到可能是真的炸弹,因此警方存在疏忽大意过失,构成玩忽职守罪。

  最近火爆的《精英律师》也广慕了很多追剧人,每一个展现在法庭上清晰有逻辑的法律关系的背后,都离不开一个百战丰富经验的团队。

  需要找刑辩律师的朋友,可以拨打北京冠领(西安)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电话400-8787-666.

  

撰稿:贾江岩
类型:B 类稿
编辑:侯学飞
审稿:段主编
法务:刘东晓